迪拜人工岛,迪拜人工岛棕榈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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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海造田、人工岛礁在目前的国际法上算领土吗?

围海造田,通常发生在自己固有领土的海岸线上,那里的海域本来就是自己的内水或领海,而且内水的可能性更大,所以一般不会影响到国家海洋管辖范围的变更,对他国的海洋权利没有影响,故新增的土地算不算领土是相关国家自己的事情。不过,不管算不算,相比原有的领土,新增加的部分都是非常非常少的,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当然,也有像荷兰那样三分之一的领土都是围海造田的结果,只是这是几个世纪渐进形成的,而且是特例,不是普遍现象。

而人工岛礁因为位于海上,如果算领土的话,那么就会产生领海、专属经济区的问题,而这些海洋管辖权将极大影响到其他国家在相关海域的权利,比如,他国船舶在一国领海通行要遵守对方的法律规定,不能在别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捕捞或开采资源。所以,1982年的海洋法公约第六十条规定: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不具有岛屿地位。它们没有自己的领海,其存在也不影响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界限的划定。

人工岛通常是在暗礁或岩礁的基础上建造的。与大家通常认为的岛就是岛不一样,国际法对何为岛屿有明确规定。根据海洋法公约第一百二十一条: 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大家可能对2016年7月的菲律宾诉中国的南海仲裁案还有印象,裁决的内容之一是南海无一岛屿是岛屿,理由是它们都不能在缺少外界支持的情况下支撑人类生活。

迪拜人工岛,迪拜人工岛棕榈岛-第1张图片-阿丹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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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国在南海进行了陆域吹填工程之后,美国频频派军舰进入我岛礁12海里之内,美其名曰进行航行自由测试。美方认为,我方的美济礁,渚碧礁原本都是涨潮时位于水线以下的暗礁,故没有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填充之后变成岛屿也是如此,不能改变其法律属性,所以,美国军舰进入其12海里之内没任何毛病。

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我国可从来没说美国军舰进入了我领海,外交部的口径是,美国军舰进入到了我南海岛礁附近海域,威胁了我主权与安全(不是侵犯了我领土主权),但是对于美军舰进入西沙领海和内水的说法就完全不一样了。各中的区别在于,第一,我们已经明确宣布了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第二,南沙岛礁情况比较复杂,领海基线怎么划尚无定论,就单一岛礁而论,确实存在在暗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问题,但我们划领海基线肯定是立足于整体而不是单一岛礁,具体怎么搞,现在还不能定。

请注意 以下观点完全是错误的

迪拜人工岛,迪拜人工岛棕榈岛-第2张图片-阿丹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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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对领海的要求是

先要有个岛礁 岛礁属于谁 相应的海洋权益属于谁

而不是相反 即那种先确定领海再把内部岛屿划给领海主张方的观点是错误的 这样会造成 一 扩大有归属海洋区域 把公海认定为领海或专属经济区 二 错误划分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迪拜人工岛,迪拜人工岛棕榈岛-第3张图片-阿丹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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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岛礁 是有明确要求的 即自然条件下 低潮时高出水平面 如果有这样的陆地 则能有12海里领海 领海基线可以从低潮时海岸线算 大片临海陆地也是 低潮线比较弯曲复杂 可以选取适当的领海基点 连城线

这里重点是 低潮时必须出水面 否则不具备基本的领土领海条件 请注意 非但没有领海 本身也没有作为可以主张主权权利的资格

领海本身比领土 主权控制要弱一些 不展开

所以人工岛 如果自然条件本来是不出水面 就算造出个岛 也不具备领土领海资格

题外话一 如果这个岛可以自然情况下维持人类常住 也可以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也就是领海外188海里 其中12海里又称毗连区

题外话二 一个有专属经济区的小岛 当和一个大岛 甚至大陆专属经济区重合 则这个小岛基本无法主张重合区的专属经济区的权利 这点非常重要

题外话结束

但是一个国家可以基于自己的领海 专属经济区的权利 建造没有主权权利的 号称科学开发 经济开发的人工岛 这个一般是认可的 比如韩国 只是这种建筑是没有一米领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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